对参保人,合并方案意味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更便捷,生育津贴申领流程未变,但无需再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近年来,社保方案不断推陈出新,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合并成为重要方案之一。目前,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已合并实施,这一方案落地将为参保人员带来诸多便利。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拉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了吗?
生育保险和医保已经合并实施,这一方案旨在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效能,并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以下是合并后的主要情况: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的具体变化:
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征缴: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用人单位按照两项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个人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待遇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保持不变,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例如,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等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符合条件的生育津贴,均按照现行方案标准执行。
经办服务:
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无需单独申请报销。
合并后的待遇保险:
部分地区(如湖南省)将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提高至1200元,报销比例通常为60%-75%,但具体需以当地方案为准。
例如,北京市对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标准为1400元,分阶段报销。
注意事项:
方案实施时间:各地合并实施的时间可能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待遇享受条件:参保人员仍需满足生育险的待遇享受条件,如连续缴费满一定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