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在按2014年的标准退休后,养老金当然是需要补发的。
在苦苦等待了5年多以后,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的“中人”终于在2021年迎来了养老金补发的好消息。
目前,河北省根据“中人”退休时间的不同,分阶段对“中人”的养老金进行核算补发。
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退休的“中人”,属于第一批次重新核算发放的人员。他们的养老金计算新方案的相关参数已全部确定,养老金核算发放工作从2020年2月份已经陆续开始,按照河北省人社厅的要求在6月份之前要基本完成。
而2018年、2019年退休的“中人”,因为新方案中的部分参数还未能确定,需要在省人社厅对他们的退休待遇情况进行评估后,重新对部分参数进行修正,才能 实施待遇核算发放工作。
至于2021年退休的“中人”,待遇的具体 实施肯定就要更迟一些了。
不过,即便是2017年底之前退休的“中人”,也还有一部分人员暂时拿不到实际的养老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部分单位存在社保欠费的情况,那么需要完成补缴欠费后,退休“中人”才能按新方案计算发放基本养老金。
第二、部分“中人”在2014年9月份之前有实际缴费的情况,需要对原缴费转入数据核定确认后,再按新方案计算发放基本养老金。
第三、在2019年12月底之前,没有做职业年金虚账记实的人员,待虚账记实后再发放基本养老金。
对于重新核算养老金的“中人”,他们领到的也还不是真正的待遇。
目前他们职业年金还未 实施,需要等到河北省的职业年金支付渠道具备后,再进行兑现补发。
同时,按新方案的待遇标准与预发待遇标准之间的差额,以及按新方案待遇标准每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差额,这两部分也需要后续再进行发放。
河北省的退休“中人”已经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后续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核算发放应该会越来越快,直到和其他省份一样,实现一退休就可以直接按照新方案领取退休待遇!